京加油站不供Ⅳ油罚款三倍 市民发现违规可举报
日期:2008-01-24 来源:新京报
3月起成品油经营企业将接受质量抽检;市民发现违法违规可举报
从今年1月1日起,北京所有加油站和成品油批发企业必须提供京标Ⅳ车用燃油。昨日上午,北京市工商局对6家加油站的执行置换情况进行了检查,加油站均被检合格。3月1日以后,未完成燃油置换的加油站将面临油品货值3倍的罚款。
6家加油站被检合格
昨日9时起,市工商局重要商品市场管理分局执法人员沿西北四环、西四环、南二环等,先后随机抽查了中石油、中石化、外资、合资、私营等类型的6家加油站。被检查的加油站均在站内显著位置标明了所售油品执行“京标Ⅳ”标准,出具的发票上也予以注明。工商人员现场抽取了部分汽油、柴油样品,送往北京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测。
据市工商局重要商品市场管理分局副局长范耀光介绍,京标Ⅳ燃油最明显的变化就是油品中对硫含量的要求更为严格,其中汽油硫含量由不大于0.015%降为不大于0.005%;车用柴油硫含量由不大于0.035%降为不大于0.005%。京标Ⅳ车用燃油标准的启用,可大大减少机动车尾气中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硫、氢氧化物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量,对保护车辆和改善大气质量都大有益处。
3月起全面对企业油品抽检
现在还处于为期两个月的自然置换期中,从3月1日起,工商将全面对成品油经营企业所售油品进行质量抽检,严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。如果发现有加油站或成品油企业仍未完成燃油置换,未提供京标Ⅳ燃油,将面临油品货值3倍的罚款。市工商局表示,市民如发现加油站存在违法违规行为,可随时向工商部门举报。(记者廖爱玲 王贵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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